我的注意力却完全被她裸露在外的手腕上吸引住。
那里有一大片黑色的纹身,看起来是鸽子,翅膀很大,简单的线条掩盖不住它下面藏着的秘密。
那是一道几乎纵横了少女纤细手腕的刀疤。我很熟悉疤痕,明白那里因为豁口过深无法彻底愈合,增生的肉微微外翻,像爬了一只粉色的虫子,边缘是细细的白。
我有些头晕目眩,甚至耳鸣,所有类似应激的感受都在此刻冲上我的神经末梢,这是我第一次为与我无关的人和事感到如此强烈的冲击。
我非常理解痛苦,轻易为之动容。
与此同时,窥探痛苦是一件足够不礼貌的事,特别对一个浑身带刺的青春期孩子来说。
两者加之,我无法视而不见,也无法出声关怀,有些不知所措地愣在原地。
“和平鸽都不认识?我十四岁就纹了。”她翻了个白眼,“追求peace and love啊叔叔。”
“十四岁?”我皱着眉重复。
这说明十四岁之前,她的身上就有了一道足以致命的伤痕。
“是,国内是不让纹,但我在英国读的中学,带上便士去有红白蓝灯的店,里面的英国佬会帮你的。”她笑,“我明年就成年了,也没有监护人管我。”
我心绪很乱,伸手接过她的电吉他,按着弦开始拨弄。
都说音乐有壁,可就那几根弦和一个拾音器,想不到在我手里居然这么难听,勉强发出了点像蚊子叫的动静。
她绷着嘴角,像已经无语到了极致:“你阳//痿啊?”
我:“……”
“怪不得做0。”
我:“……”
“林深然!”董铎迈着步子从远处找过来了。
“喏,你家1来了。”她吹了个口哨,朝我挤眉弄眼,“再告诉你个秘密,你的领口太低,吻痕全都露出来了。”
“之前不是说他有事儿瞒着你吗,你怎么不问问他?”她暴力地拔下电吉他上插着的电线,似乎很享受我尴尬的样子,笑出两排白牙,“走了啊。”
“等等,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。”
“pigeon,林深然,叫我pigeon。”
pigeon……鸽子。
我难以回神,眼前真的出现她变成鸽子飞走的画面。
“老婆。”董铎凑上来,看着她离去的背影,“哎,这是飞机上坐我们前面的女生吗,这么巧。”
“是。”我想她应该不愿意成为谈资,选择对刚刚的发现缄口不言,转而指着自己胸口用力瞪他,“董铎,你是狗吗。”
明明没做还是一大片嫣红惨烈的印子,有咬的有吮的,快没剩几块好肉了,这让我怎么见人啊。
“嘿嘿。”他讪笑,“宝贝儿,我太爱你了嘛,我上瘾。”
我回房间换了件高领,下楼的时候发现董铎身边多了几个华人女孩,叽叽喳喳地围着他,表情很兴奋,可爱又有活力。
与此完全相反的是董铎的态度,他逆着光,鼻梁到唇线被勾勒上一层淡淡的银边,显得格外冷。脸上的笑几乎能说是敷衍,眼神已经有点不耐烦。
原来他和别人说话是这样的吗。
好装啊。
还有一点点点点帅。
同样的话pigeon说了两次,我忍不住思忖,到底是她在故弄玄虚还是董铎确实背着我有什么计划。
我走过去,猝不及防被他拉到怀里。腰上一紧,被一只结实的手臂紧紧搂住了,一瞬间接收到许多双错愕的眼神。
“我真有男朋友。”董铎冷着脸下了最后通牒,“不用在我身上浪费时间。”
女孩们看看我又看看他,尖叫着一哄而散了。
我大致了解了来龙去脉。原来是这里的游客聚在一起,想在沙漠边弄个篝火晚会,其中一个女孩想邀请董铎一起唱首情歌之类的。
“哦。”我说,“情歌。”
“嗯。“他说,“情歌。”
我对上他无辜的眼神,一股无名火涌上喉间,特别想拧这混蛋的胳膊,忍无可忍赶他:“你好烦啊董铎。”
他主动把袖子拉上去,挑了一个好掐的地方递过来:“你好可爱啊林深然。”
附近突然一阵骚动,我循声望去,看到pigeon被刚刚那群女孩围住。她坐在秋千上,旁若无人地荡着,蔑视众生一般大笑,扬起的头发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绚丽的金色。
我看到她越来越高、越来越高,好像真的要长出翅膀。
“我说了我不唱民谣!”
第54章 完结章 雨季不再来
来这边旅居的不仅有循着三毛足迹的华人,还有寻找阳光的北欧人,以及流离失所的难民。
阳光灼灼,我们坐在草坪上围成一圈,各异的肤色和语言,交流起来居然很融洽。
先是一个女孩子说自己从中学时期就发誓要来这里看看,再是英国人吐槽了家乡让人骨头阵痛的天气,最后来自中东的男人缓缓站起来,右腿的裤管下空荡荡的。
他没有表情,只是眼角满是细纹沟壑,那是过多的眼泪雕刻下的痕迹。他说曾经也有老婆和孩子,只不过现在没有了,他攒了很多钱,穷极一生发觉保险柜里锁着的是一堆废纸。
一切苦痛在生命面前不值一提,所有人都在此刻噤声,我初次直面饱受战争摧残的灵魂,看着远处遮天蔽日的黄色尘土,很是揪心,很想质问、抗议些什么,又无从发泄。
董铎握住了我的手。
实际上,我们脚下这片土地的战火也才刚刚平息,领土争议还远未结束。屏幕和电子像素会削弱感官,大多数时候都要亲眼所见才能真正体会世界上的另一端在发生什么。
那远比想象中更让人难过。
我微微倾身,靠在董铎身上,余光中瞥见秋千停了,荡绳微微颤抖着。
pigeon低着头,在擦眼泪,掌心朝外比了一个“v”字,那是世界和平的手势。她手腕上那只和平鸽迎着阳光,衔着麦穗,被渲染出栩栩如生的活力,振翅欲飞。
画面美得很悲壮。
这话题太沉重,直至站在三毛故居前我还有些恍惚。阿雍城是世界的边缘,三毛的家是阿雍城的边缘。
这里并不很起眼,土黄色的楼面,锈迹斑斑的铁门,楼层低矮。对岸就是三毛经常捡东西的垃圾场,旁边是经常找她借东西的邻居,面前是“全镇子上最漂亮的屋子”。
现在才知道,漂亮的不是房子,是舞蹈而雀跃着的灵魂。
十几年来的愿望在此刻实现,我眯着眼,抚摸着大铁门前的石碑,它很光滑,被阳光晒得温热。
入眼就是一句留言。
「echo,妳还好吗,我很想妳。」
随后是千千万万句告白和思念,还有一张手写的阿雍城地图。它们由完全迥异的笔迹和颜色组成,来自四方世界,因为一个台北女人串联在一起。
这是相当厚重的一块石头。
“有笔吗。”我问董铎。
董铎递了支笔给我,很温柔地笑着。
他总这么料事如神。
我弯下腰写:「陈平女士,我终于来到你生活过的地方,世界是一场悲喜交加的流浪,我会自由而深情地走完。」
和我的爱人一起。
画上句号的那一刻我很想哭,好像亲自写下了一个结局,怅然若失。手一抖笔落在地上,我弯腰去捡,旋即被一个有力的臂膀捞了起来。
“老婆,能陪你站在这里我特别高兴。”董铎抱我抱得很紧,两个人无限重叠,一齐被感性的海洋吞噬,“如果不是你,我永远不会看到这部分的世界。”
我能感受到董铎交到我手上的力量,主动轻贴上他的脸颊,以蜷缩在他怀里的姿势上下蹭了蹭。
在这里可以活得无比洒脱,我和董铎牵着手,任凭西斜的日光将我们的影子拉得无限长。
阿雍城很小,几个小时足以走完,我们的终点是沙漠旁的一个小绿洲,篝火晚会的地点。
这里昼夜温差很大,太阳才堪堪沉没,已经吹起凉风,头上微弱的汗意变得很鲜明。
越往前越能听到隐约的琴声。
沉闷而干巴,发音相当吃力,那是电吉他未通电的效果,能感受到弹奏者在用力拨着弦,以对抗实心笨重的琴箱。
她常常在对抗着些什么。
不知道他们用什么方式说服了pigeon,她正坐在篝火前,沉浸在一种沉思的状态,张口轻吟着:
——不要问我从哪里来。
——我的故乡在远方。
我才发现她的声音有多适合民谣,清透和悠长,还有同龄人身上无法体现出的故事感。温暖的火光映照着她的脸颊,恬静无比。
像是收到了某种感应,我和董铎不约而同地穿过了这片小绿洲,跨过椰枣树搭成的门,往沙漠深处走去。
沙漠的尽头是海,埃克苏佩里在这里看了四十四次日落,三毛拿苹果喂过骆驼。时空交错很浩瀚,人类花了四十年去还原撒哈拉之眼的一亿年,对时间的感受是很主观的概念,黄沙会掩埋一切,我也会逝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