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女士的目光锐利得像刀子。
夏亦栾识趣地闭嘴。
在他们家,孟女士的话是说一不二的。
沙发上,夏钰悄悄抬起眼,看着母亲紧皱的眉头,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情绪。
他不知道自己该高兴,还是该难过。
高兴的是,那个少年没有答应见面。
难过的是,母亲好像真的很想见他。
他低下头,继续搅着袖口。
窗外的夜色很浓。
客厅里的灯很亮。
但没有人说话。
孟女士沉思片刻,直接下了通牒。
“明天。”
她的目光扫过三个儿子,带着不容置疑的强势。
“你们仨都去学校找他。务必要让他体会到——你们当哥哥的关爱。”
她顿了顿,目光在三人脸上逐一停留,很有压迫感。
“你们三个都是当哥哥的。小沉他还小,凡事你们对他多包容些,知道吗?”
“知道了。”夏钰最先开口,声音乖乖的,没有反驳。
“嗯。”夏亦栾老成地点了点头。
“知道。”夏亦灼应了一声,目光却落在夏钰苍白的脸上,忍不住开口,“妈,小钰能不去吗?他身体不好。”
孟女士的眼神转向夏钰。
那目光很深,深得像看不见底的潭水。
“小钰,”她问,声音听不出情绪,“你不想去看小沉吗?”
夏钰心里一咯噔。
他太熟悉这个语气了——母亲这是有些不高兴了。
他连忙摇头:“我身体没事的。明天我会和哥哥一起去看弟弟。”
得了他们三兄弟的回答,孟女士满意地点了点头,起身离开了客厅。
脚步声渐渐远去。
客厅里只剩下三个人,面面相觑。
“小钰。”夏亦灼率先开口,语气温柔得能滴出水来,“妈她只是太担忧小沉,不是故意针对你。你身体难受的话明天就别去了,妈那里我去说。”
夏钰抬起眼,看着这个永远温柔待他的二哥。
他知道,二十天前,自己忽然晕倒,被查出得了白血病和肾衰竭。那个消息像噩耗一样在夏家炸开。凭借夏家的势力,已经找过不少资源——肾还好说,可骨髓移植这个东西,得看配型。
配型哪是那么容易的事。
第390章
凌沉27.。
——不自觉的。
他们对那个一直不搭理他们的弟弟,在夏钰乖顺的对比下,忽然生出了那么一点点不喜。
一点点。
藏在眼底,藏得很深。
但确实是有了。
凌沉当然不知道夏家发生的这些事。
他刚和新出炉的金主爸爸吃过一顿色香味俱全的晚饭。
然后就被拉着遛弯。
走着走着,叶瑾轻轻抓上了他的手。
那突如其来的温度让凌沉愣了一下。
温热,干燥,骨节分明。
他心里有点别扭——不是没被人牵过,但没被人这样牵过。不是扶,不是拉,是五指交握的那种牵。
像……情侣?
他深吸一口气,告诉自己:淡定,淡定。
这是他新上任的金大腿。
当一个合格的替身,就是要习惯这些。
于是他任由霸总牵着他的手走,没有挣扎。
——反正挣扎也没用。
他们的遛弯连四合院大门都没出,就在精美的院子里转悠了大半个小时。
霸总的家是真大。
大到什么程度呢?凌沉觉得如果没人带路,他能走丢。到处都是长廊、假山、亭台楼阁,全是金钱缔造出来的高雅。
路过一处水池时,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。
水里有一条特别显眼的鱼——红白色,胖得像个球,游起来憨态可掬。
他不认识那是什么鱼,但不妨碍他觉得那条鱼身价不菲。
——大概比他值钱。
夜风徐徐,树叶沙沙作响。
饭后遛弯的环节很快结束。期间霸总带着他在很多人面前刷了个眼熟。比如,在一个穿西装的中年人面前,叶瑾停下脚步,淡淡开口:
“你在这个家里需要什么,都可以告诉他。”
中年人冲凌沉微微一笑,标准的露八齿。
“凌少爷,我是小少爷的管家,姓马。您有任何需求,都可以吩咐我。”
凌沉看着那张笑出八颗牙的脸,脑海里瞬间浮现一个网络热梗:
【天呐!少爷已经好久没发自肺腑地笑了!】
他憋住吐槽的欲望,快速瞥了眼中年管家,点点头。
“知道了。”
遛弯结束。
凌沉沉默着跟着叶瑾走,头微微低着。
他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了。
——不进行床上交流,霸总花钱包情人干什么?当花瓶好看吗?
他在心里反复做心理建设。
但建设归建设,还是有点慌。
据狗血剧情里的描述,叶瑾在床上很能折腾人。一做就能把主角受做到躺两天爬不起床。
他这身板……
凌沉低头看了看自己。一米七六,偏瘦,薄薄一层。
两天爬不起来?他怕自己直接没了。
“砰——”
他走神走得太厉害,叶瑾什么时候停下的都不知道,直接一头撞了上去。
叶瑾的后背。
疼得他倒吸一口冷气,抬手捂住额头。
——霸总是铁打的吗?撞一下这么疼?
他抬眼。
叶瑾已经转过身来,眼里带着点无奈。
“凌小沉,”他喊他,声音低低的,“走路专心点。”
顿了顿。
“撞疼了吗?”
凌沉下意识摇头:“不疼。”
然后他抬头,看清了眼前的房间。
第391章
凌沉28.。
这是一间超大的豪华卧室。
整个风格都是冷色调——从那张可以打滚的大床,到离床很远的沙发茶几,清一色的性冷淡风。灰,白,黑,线条简洁,没有多余装饰。
唯一不冷淡的,是天花板上那盏灯。
很大。
暖色的光从高处洒下来,落在整个房间里,把那片冷色调染上了几分温度。
凌沉站在门口,忽然有点不敢进去。
叶瑾已经往里走了两步,回头看他。
“进来。”
凌沉深吸一口气,迈开腿。
——该来的,总会来。
凌沉的目光快速瞥了一眼那张床。
很大。
很软。
很……吓人。
他微微咽了口口水,心脏砰砰跳得厉害。人在面对未知的事物时,或多或少都会紧张——尤其是这种“未知”。
这就是霸总的卧室了。
霸总这是要……那个他了吗?
要不要先洗个澡?
叶瑾看着眼前这个好像又炸毛了的少年,眼底闪过一丝笑意。
他知道自己刚才那一路的举动——牵手、带他刷存在感、送他到卧室门口——已经让这只小猫紧张得快要跳起来了。
不能再吓了。
吓炸毛了还得哄。
他嘴角勾起一抹温和的笑,声音放得很轻:
“这是你以后的房间。衣柜里有衣服。”
顿了顿。
“我的房间就在隔壁。”
凌沉愣了一下。
隔壁?
“别胡思乱想,”叶瑾看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字说得很清楚,“你现在还小。”
还小?
凌沉的眼睛微微睁大。
“明天你要的小礼物,会给你准备好。”叶瑾说完,退后一步。
凌沉的眼睛跟着他的话越来越亮。
他万万没想到——
霸总人这么好!
而且有点道德底线!
不x x未成年!
他在心里迅速做了个决定:
等以后叶瑾要和许妄搞虐恋的时候,他一定努力撮合,争取让霸总抱得美人归——而不是抱骨灰归!
这是他拿出最大的诚意了!
没错。
根据他梦到的结局,《总裁:追妻火葬场?直接烧,不追!》这本狗血文里的主角受最后是死掉的。
在叶瑾举行盛大婚礼的那一天——叶瑾娶的不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,甚至不是女孩子,而是一个才认识三个月的男人,月薪三千的打工族——主角受绝望了。
他在市中心的高楼上,一跃而下。
结束生命。
开成一朵血花。
划重点:叶瑾知道自己的感情了,是在许妄死了之后。
有什么用?
人都成骨灰了。
最后,叶瑾在失去主角受的悔恨里,继续过着纸醉金迷的霸总快乐日子。
凌沉每次想到这个结局,都想问一句:所以呢?主角受为啥要因为爱而不得就去死?
情情爱爱又不是空气。
